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:
审议政府工作报告;
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;
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;
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、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;
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(修正草案)》的议案;
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(修正草案)》的议案;
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
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
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。
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议程:
听取和审议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;
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,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,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;
审议通过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和报告。